兔子是中国吗?
兔的祖先在5000万年前就已出现,那时一些哺乳动物进化成有蹄类,如马、牛、羊等草食家畜以及兔等动物。大约在3000万年前,北美的兔和鼠一样普通。一些古生物学家和考古学家,在我国山西朔县(今 Shanxi Province, Shuozhou)和内蒙古自治区二连(今 Nei Mongol Province, Erenhot)都发现了距今700多万年的多种兔类化石。根据化石研究,在我国境内生存过的有长耳兔、雪兔、穴兔、草原兔、林兔和东北兔等。它们主要以草及草本植物的茎叶为食,栖息于岩石的洞穴中和土丘中,或在草丛中打洞栖身。我国是世界兔的源生国家之一,与朝鲜、蒙古、阿尔及利亚、突尼斯、苏联、美国等国一样,均有兔的化石发现。
我国从殷代(公元前1766 ~前1122)开始(据甲骨文中已有兔字)就有食用兔肉和利用兔毛的记录,但一直利用的是野生兔资源,直到本世纪50年代。50年代以前,我国只有草兔(Lepus capensis sinensis Swinhoe)和东北兔(Lepus hiorta dauricus Pallas)两种野生物种,没有人工饲养,只有零星捕猎。解放前仅有少量的野兔进入市场。当时人们还不懂得家(野)兔可以饲养繁殖,都是捕后即食,兔毛和兔皮则为副产品。
50年代初国家百废待兴,人民生活亟待改善,中央、地方领导十分重视,提出了“要多种几棵芝麻,多种几棵向日葵,多养几只鸭子,多养几只兔子”的号召,于是全国开始了养兔业的创建工作,先后成立了北京、上海、广州和东北、河南、青海等地的实验场、国营养殖场和高等院校的试验场,引进的品种有法国伊拉(伊拉兔俗称“加兔”、比利时兔)、英国力克斯等,并开始组织生产。当时,各省、市、县的农业、牧业和轻工部门及一些高等农业院校和中等农业学校也积极选育新品种。1950年从苏联引进了新西兰白兔,分别在北京、天津、东北、河南、山东等地饲养繁殖。1954年北京实验场和上海农业局分别从德国和匈牙利引入了德国绒兔、匈牙利毛丝兔,为提高我国毛用兔生产水平创造了条件。1958年以后,湖北省从河南购入美系德国绒兔24只,并从东北购买当地草兔44只开始进行绒毛白化试验,并经过几代的回交保育,于1963年培育成了“绒毛白兔”,1979年定名为“中国绒兔”(Chinahair rabbit),从此结束了我国无优良毛用兔的历史。1975年北京实验场又从匈牙利引进了法国毛兔,后被定名为北京白兔和北京青兔。至此,我国养兔生产开始有了发展。但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使这些优良的种兔几乎难觅踪迹,使养兔生产再次降到低谷。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养兔生产才开始重新起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号角,使我国包括养兔在内的商品经济生产迅速发展,一些有远见的地区和养殖场,积极引进国外肉用、毛用和皮用等优良的肉、毛兼用和皮用、毛兼用的兔种,开始了品种保育,再经杂交选育,使一些优良品种的生产性能日趋完善,产量逐年大幅度提高。先后培育出了青紫兰兔、德国花巨兔、比利时侏儒兔、迷你侏儒兔、英国力克斯兔和加利福尼亚兔。在各地农牧民和科技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各地培育出了适应当地环境的优良品种和特殊品种,例如四川达县地区的獭兔等。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各地先后建立有国营、集体、私营的兔场2000多个,其中500只以上的达359个。到1991年我国养兔总数达2191万只。全国养兔生产正在蓬勃发展。